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11/9/23
出处: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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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元旦: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二、春节:2月2日(农历除夕)至8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30日(星期日)、2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四、劳动节: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五、端午节: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六、中秋节: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8日(星期六)、10月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,各地、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值守应急、安全保卫和生产经营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